专家传真-从外劳检查表 看移工人权之漠视

近期发生的生技公司旭富爆炸案,造成菲律宾移工死亡,再度突显移工的职业安全问题。多数人将问题归咎于企业,然而政府疏于管理也难辞其咎。

从一张检查表谈起

吾等可从劳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找到一张的「外籍劳工业务检查表」看起,发布日期为2007年,并于2017年更新,再于今年12月11日审核,显然是新版的内容,供各地方政府检查之用,但从其中内容看来,却有许多问题。

首先是名称使用「外籍劳工」一词,由于外劳带有负面标签与歧视的意味,所以在人权团体的呼吁下,政府都以较中性的「移工」名称取代之,该检查表竟然还用歧视性的名称,颇让人意外。其次,这是制造业营造业、养护机构与渔船类别都适用的表格,这四类的工作性质差异甚大,却一体适用,足见政府轻视的程度了。

惟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内容相当简陋,仅列公司名称、工作地、检查时间及国籍基本资料违规事实一栏只可勾选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6条、第57条第1-4款、扣留护照、违反生活管理计划、看护工未核备变更工作地与其他等9项重大事项,许多法定事项皆漏未规范

忽视移工人

这种表面主义的检查,对防范类似旭富移工死亡悲剧,完全没有帮助。纵然我国另有《劳动检查法》,对危险设备与职业灾害等检查,然许多重大事件发生前,都通过所有的劳检,显示各项劳检恐都流于形式。

未来除了全面落实劳动检查制度外,实在有必要针对移工进行专案劳动检查,盖在台湾从事「3K产业」(肮脏、危险、辛苦产业)工作的移工,超过三十万人(不含脱逃的移工)。重大职灾工安事件频传,十年来移工工伤致残废人数达2,549人,还有近二百人死亡,轻忽移工人权保障,我国应加强保障移工的生命身体的安全。欧盟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特别点名台湾对移工人权有待加强。

强化劳动检查

职是之故,我国应建立并落实移工的劳动检查制度,平时应要求企业本身执行自我检查,包含订立作业与安全准则机器设备操作规则、职前训练防灾计划及演习,并指定负责人员主管定时检查,且不定期抽检。

劳动部应针对不同的职业,与职业工会专家学者共同建立分业劳动检查表,确认有无遵守自我检查事项?工作环境是否安全?机器设备维护是否确实?安全设备是否落实?职业训练是否完善?有无超时工作、虐待或性骚扰?宿舍环境是否完善?是否知悉申诉管道?…等项目。若发现问题,应要求限期改善,问题严重者应予以处罚。

台湾高举人权大纛,唯独在移工人权议题上落后多数国家,海外台商也经常被投诉虐待劳工,因而引发诸多事件,还重创台湾形象,亦违反国际公约。是否我们应反向思考,提供健全的工作环境,关切移工权益,有机会创造双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