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争纳花东条例 花促勿损权益

宜兰县长林姿妙28日拜会立法院长游锡堃,争取修正花东发展条例时能将宜兰纳入适用范围。但花莲县府则强调,尊重宜兰县府,但不应损及花莲人权益。图为宜兰县长林姿妙(左起)、花莲县长徐榛蔚与台东县长饶庆铃国民党发表「花木兰连线」。(本报资料照片

基金规模达400亿元的《花东发展条例》自2011年公布施行后,将在明年重新检讨,宜兰县长林姿妙为此在28日下午专程前往立法院拜会院长游锡堃,争取修正《花东发展条例》时能将宜兰纳入法条适用范围,游院长则当场允诺将会协助修正。但花莲县府则强调,尊重宜兰县府,但不应损及花莲人权益。

县库拮据 林姿妙求助

宜兰县的工商业不发达,县府的收入十分有限,只能仰赖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加上多年来背负着庞大债务,让县府的财政经常是捉襟见肘,亟需要另外一条金额数不小又稳定的财源

县长林姿妙表示,自国道5号开通后,县内各项公共设施服务建设更需积极提升,但宜兰县长期受限于财政窘迫,公共服务提升速度未及需求增长的速度,导致各项县政推动力有未逮。希望游院长能参考中央过去协助花东地区发展的精神模式,协助《花东发展条例》在修正时将宜兰纳入法条适用范围,期许宜兰有更多的资源经费挹注。

每笔钱对花莲都很重要

熟知宜兰财政及发展状况的游锡堃在与林姿妙交换意见后当场允诺,将会协助《花东发展条例》的修正,改善宜兰县的困境

对宜兰县争取纳入花东条例的补助范围,花莲县府副秘书长兼发言人张逸华表示,「尊重」,不过他强调,花东资源相对少,在地方各界极力争取下,好不容易争来「花东地区发展条例」,有法源依据也编列基金预算,现在已进入第3期预算,每一笔钱对地花莲何其重要。

张逸华强调,宜兰是否纳入花东发展条例,「我们尊重」,相信中央会有考量,但前提是不可损及花莲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