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争取纳入花东发展条例 行政院东办执行长洪宗楷:不宜

洪宗楷认为宜兰不宜争取纳入花东条例。(摘自洪宗凯脸书/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东地区发展条例」10年编400亿挹注花东建设,因明年到期,宜兰县长林姿妙争取将宜兰纳入法条适用范围,并拜会立法院长游锡堃争取修法支持,引发花东两县关切,行政院东服中心执行长洪宗楷刚刚在粉专贴文表达「不宜」,他认为,宜兰45万人口地理位置接近首都圈,工商投资力道强,却为了争取预算硬要加入被边缘化的花东地区,令人不解。

洪宗楷表示,「花东地区发展条例」中所指的「花东地区永续发展基金」,第一个提出这个条例的是前立委赖坤成,之后在国民两党共同争取下,在2011年正式通过,其中第12条明定设置花东基金新台币400亿元分10年编列。这几年,花东基金已核定补助花莲台东两县金额近160亿元,相关建设也陆续完成,对花东两县的发展是很重要的资金来源

洪宗楷说,宜兰45万人口数,地理位置在首都圈,开车也只需1个多小时就到松山机场,工商发达,投资力道强,家户可支配所得110万元,而花东仅90几万元,家户消费支出宜兰72.1万元、花莲61.3万元、台东53.4万元,再者花东两县原住民比例高达3成多,而宜兰仅占3%多,宜兰怎么看也不弱势

过去的相关建设,宜兰都是想办法和首都圈做连结,他个人认为,如果要修正「花东地区发展条例」,应该先好好检讨台湾区域治理规划,清楚定位是要「北北基宜、花东」还是要「北北基、宜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