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特争权益 要求制定补偿条例‎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部分人士以「争取陆一特补偿」为诉求,于近期陆续举办相关游行,并于今(13)日在台北市办理集会游行活动国防部重申,国军在遵守当年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征兵规则、召集规则等有关法令规范下,不分族群、不分省籍,办理各项兵役征集与临时召集,均系依法有据。

民国56年到75年,约有50万名役男抽到「陆一特 」(陆军第一特种兵),必须服役3年。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等人认为当初国防部以行政命令强迫延役1年,违反兵役法,今年初发起游行,盼协助陆一特争取补偿,此外在上月22日更发起陆一特「500公里大行军」活动,从屏东出发,13日下午来到了台北,近千名陆一特弟兄包围立法院,要求立院公听会

对于「争取陆一特补偿」活动,国防部指出,回顾民国56年至75年间,两岸情势紧张,国家处境艰危,为了维持战力,国军办理各项兵役征集与临时召集,均系依法有据,现在如果在不符法律正当性公平原则下要求补偿,不仅将冲击兵役法制体系运作,引发不同时期、不同役期间,相互比较要求补偿之纷争,进而庞大的财政负担将由全民分担,实不符真正之公平正义

国防部表示,为肯定「陆一特」袍泽为国贡献荣誉,特别结合10月份国庆系列活动,于10月14日于台北国军文艺活动中心,由各地区代表接受公开表扬及颁赠「纪念章」与「荣誉证」(但因场地限制,由各县市以代表的方式受颁),目前仍持续办理全面联系及发放,希请「陆一特」袍泽尽早向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台申领。

国防部进一步表示,履行兵役义务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也是国人爱国情操具体的呈现;吁请「陆一特」袍泽前辈们能明辨体察、审慎思考补偿的负面影响,维护国人长期以来辛苦所建立的优良兵役制度,建立忧患意识,尽一己之力,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繁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