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青考「最低录取线」可报重点高中!读厦门中小学还能领奖学金

厦门大学。(图/翻摄自厦门大学官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国台办16日公布厦门60条惠台措施的详细细目,总分为5大部分共60条。其中教育方面台湾学生如果要到厦门市就读,从小学到中学都能领取奖学金,且高中生只要中考成绩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就能依照个人意愿选报厦门市公立的一级重点中学。而在学生实习方面,还提供台湾学生实习补贴和约台币2336元的租房补贴。

厦门市为贯彻中共中央促进两岸交流政策,率先10日正式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为台湾民众在厦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以及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推出了60条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若干措施》分为5大部分共60条,其中经济交流合作方面有23条、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有10条、学习实习方面有3条、就业创业方面有7条、五是居住生活方面有17条。

在学习方面,部分市立重点学校初中部每年会预留一定名额用于招收台湾学生,且台湾学生在厦门市参加中考,成绩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就能依据个人意愿选报厦门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省立重点学校),录取时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国台办。(图/视觉中国

此外,厦门市会在各中小学都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且在各高校大专)设立台湾学生助学金专门账户,并接受社会捐赠,以帮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在校台湾学生完成学业。

厦门市也会鼓励企业提供更多职位吸引台湾学生实习,并参照厦门生原毕业生职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台湾学生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人民币(约台币2336元)的租房补贴(限1年);从境外首次到厦门参加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台湾学生,也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2000元(约台币9346元)。

就业方面,厦门市每年提供台胞超过5000个就业和实习岗位,而且享有市、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就业补贴。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台胞,在厦门工作满一年后,按硕士(不超过35岁)每人3万元、博士(不超过40岁)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为了落实60条措施,厦门市还将设立「台湾同胞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于市台办,作为向台湾同胞提供服务的统一对外窗口,并开设热线电话(968820)和微信公众号(厦门台办)除了发布政策信息还能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