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创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 学年最多可领4000人民币

福建省厦门市。(图/视觉中国,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厦门市率先在大陆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针对在厦门就读中小学的台湾学生,提供每学年最多4000人民币(约1万8400新台币)的奖学金。目前在厦门就读中小学的台湾人共有1276名,其中10%的人数将因此受惠。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针对在厦门就读中小学的台湾人申请奖学金事宜给予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奖学金按照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核发,并且依照小学生项目中学生项目分别列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4个等级,其中小学生的部分每学年最多可领2000人民币(约9126新台币)、中学生每学年最多可领4000人民币(约1万8400新台币)。

为了让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更加便捷,厦门还成立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4月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在每年4月20日前向就读学校申请,通过就读学校初审,市、区教育局审核之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每年5月20日前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于每年6月1日前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7月3日前一次性地把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今年4月10日,厦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针对台胞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的待遇,其中「设立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则是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落实措施的具体行动,也是厦门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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