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赴监院举发违法 江宜桦:政院非委托提案不违法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政治民进党立委4日赴监察院举发政院江宜桦,违反公投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委托办理公民投票事项」。江宜桦5日在立院总质询答复立委询问时表示,政院是「接受公投检验」,非「委托办理公投」,没有违法问题

▲民进党立委4日赴监察院举发江宜桦违法。(图/记者文萱摄)立院朝野5日将进行《公投法》协商绿营要求解套鸟笼公投,攻势不断,包括先发制人赴监察院举发江宜桦违法。5日的施政总质询,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质疑政府动用公务预算宣传核四续建,可能造成与反对续建一方资讯不对等。

江宜桦表示,当这个案子成立后送到中选会,中选会会公平处理,不会完全忽略或打压民间团体所关心核安问题。而对于行政院依法不得举办获接受委托办理公投的质疑,江宜桦则是澄清,停建核四公投案是由执政党的党主席马英九召开府院党高层会议亲自拍板定案,他宣布是说「行政院愿意接受公民投票的检验」,不是说「行政院要将这个案子主动交付公投」,「接受检验怎么会变成主动委托?」他并说「不认为这是违法」。

江宜桦在上周五曾经表示,核四停建遭否决,他会负起政治责任。赵天麟质疑,国民党团提出停建核四公投案,直接否决行政院的重大政策,依照江宜桦的逻辑,现在就应该下台。江宜桦解释,与执政党团讨论都认为核四应该续建,但因民间有停建核四的声音,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核四成为全民可以讨论的议题,从而做成最高的民意决定,因此可以考虑提出一个公投案,至于提案人,还在讨论中。提案的意义不是否定行政院的政策,而是让这个议题受到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