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拦赃车射死17岁少年遭起诉 桃检:当下应放弃射击

刘政国当时为了要吓阻,朝车轮开枪却射中少年后脑杓。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县杨梅区今年1月发生一辆赃车拒绝警方拦查,还企图逃逸,草湳派出所员警刘政国紧急开枪吓阻,却击中坐在副驾驶座徐姓少年后脑杓,子弹眉心,送医抢救多日仍不治。桃园地检署认定刘政国开枪并无急迫性及必要性,依当时的状况应放弃射击,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其起诉。

当时徐姓少年与1男1女的友人开赃车出游,没想到过程中却遇到警方盘查双方展开追逐,行经杨梅区、平镇区龙潭区大溪区,最后又返回杨梅区;过程中一度假装要停车受检,等到员警上前后又再度踩油门,这时刘政国紧急拔枪,朝车辆后轮开了一枪,没想到却击中坐在副驾驶座的17岁徐姓少年后脑杓,子弹穿过少年脑部,卡在眉心头骨当场鲜血直流,送医抢救多日后仍宣告不治。

▲徐姓少年与友人开赃车拒绝警方拦查。

桃园杨梅分局表示,当时员警要拦查失窃车辆,该辆自小客车却不愿配合受检,且还冲撞警用汽车,因为危险驾驶行为已危及员警与他人安危,所以员警才会朝右轮胎射击,开枪时机符合警械使用条例;刘政国侦讯时也供称,当时怀疑车上乘客有藏毒或涉其他刑案,才开枪制止。

经桃园地检署侦办后,检察官认为当时该辆赃车只是要逃避检查,,并无冲撞员警或警车的行为,员警当下也未遭到生命危害,若要将其逮捕也应以较不致危及人命方式达成,使用枪械应掌握急迫性及必要性,依照当时的状况,若无法担保不会误射的情况下,应该放弃射击行为,采以其他方法,因此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刘政国起诉。

▼徐姓少年经抢救多日后仍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