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朋友7岁孙女下手「隔内裤摸下体」 狼男谈和解还要求分期付款
▲邱男到朋友家作客,竟然对友人孙女下毒手。(图/达志/示意图)
嘉义一名邱姓男子前年7月间到友人家作客,见到对方7岁孙女小美(化名)在房间内,竟然直接伸出魔爪,除了摸女方大腿内侧之外,还隔着内裤摸下体,遭嘉义地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6月,可易科罚金18万;检方不服提上诉。台南高分院审酌被告与家属达成和解,因此改判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邱男在2016年7月25日下午对朋友孙女上下其手,被小美母亲发现后,报警并提告。案件审理期间,邱男供称,因为一时冲动,才会对女童伸出狼爪。对此,邱男辩护律师辩护时,提出了邱可能有精神障碍及心智缺陷的看法,请求法官送精神鉴定遭拒。
一审法官认为,被告事后并无和被害家属和解,也没有做出任何补偿,因此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检方对此提起上诉,认为邱男对孙女辈分的小美下手,相当可恶,且在警讯问时还一度否认犯行,直到眼看纸包不住火时,才在法官面前坦承犯案,此外,事后和家属谈和解时,甚至还提出想要分期付款15万元的和解金,显示犯后态度不佳,应该加重量刑。
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双方已谈和解,审酌被告没有前科,且被害人愿意再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改判予以缓刑2年;其中邱男不能再上诉,被害人则可以选择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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