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案首开庭「批检误导」 何寿川:企业经营多少有风险

何寿川今天着西装出庭。(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永丰违法放贷案,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被依特别背信等6罪起诉,遭检方具体求刑12年,移审后以台币4亿元交保。台北地院今天首次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10名被告到庭,何寿川当庭坚称「我没有犯罪」,企业经营多少会面对可能风险起诉书中竟将企业经营所伴随正常风险,直接论断为具体损失,对企业经营多所误解,企图误导审判,希望法官明察。

何寿川今出庭表示,他没有涉犯检察官起诉书中所指犯罪事实,也没有收受任何不当利益,他自1988年担任台北中小企业银行、台北国际商业银行、永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30年来,从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职务的行为,「我也相信永丰租赁的每一笔融资,应该都是由永丰租赁同仁依据权责、遵循法令及租赁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决定是否融资。我并没有介入或干涉。」

何寿川还说,永丰租赁子公司GC于2011年融资给三宝Giant Crystal的6千万美元,已于2013年依约回收本金,并收取足额利息,获利了结,「GC公司自始至终并没有蒙受任何损失」,身为企业经营者,深知为股东创造利润营利法人的当然责任,但企业经营势必多少会面对可能的风险,这是企业经营的通则常态,但起诉书竟将企业经营所伴随的正常风险,直接论断为具体损失,且充满臆测,误解企业经营,企图误导审判,希望法官明察。

由于全案被告人数众多,今天因被告加上辩护律师及旁听民众塞满挤满原法庭,另外花费时间更换法庭,开庭后又逐一确认个人资料,法官谕知接下来开庭将分批传讯被告。

▼全案关键点在位于上海静安区1788大楼投资。(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