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司机驾车辗毙小白狗 不认罪还呛餐厅老板:自己乱放狗

北市山区一间餐厅所饲养的白狗计程车司机恶意撞毙。(示意图,非当事犬只/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名谢姓计程车司机因不满餐厅老板所养白色小狗对他态度不佳,竟在去年4月间,突然驾驶计程车辗毙小白,导致小白伤重不治死亡,庭上司机不仅不认罪,还质疑饲主未系牵绳,乱放狗。台北地院上月29日依动物保护法,判其2月徒刑,并科罚金23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谢男经常前往北市某间餐厅用餐,但不满店内所饲养的小白狗对他态度不佳,2020年4月4日时他驾驶计程车行经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一带巷弄,看见餐厅老板在街边友人聊天,小白则在前方路边等候

不料,谢男竟突然驾车朝小白狗冲去,先以右前轮撞倒并辗过犬,餐厅老板惊觉爱犬遭撞,冲上前狂拍谢计程车车窗,但谢男却未罢手,再次踩油门辗过以倒地犬只的腹部,旋即加速离去,致小白狗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当场伤重不治,案经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全案曝光

谢男矢口否认有故意伤害小白狗,反控是饲主没系狗炼,更说,「狗可以随便放出来吗,那附近有很多我的债主,我是因为开计程车要去载客人才会路过该处,我知道辗过那只白狗,但不是故意要撞狗,我不想停车、也不想下车跟狗主人理论,以免债务找上门,就直接开走,我自己也有养狗干嘛去讨厌狗。」并向法院请无罪谕知

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参酌道路监视器画面,判定谢男犯行属实,且事实不因饲主是否有位犬只系上牵绳而有异,其伤害动物为不争事实,考量其仅因自身怨怼犬只,就刻意致犬只于死地,不仅轻忽他人之财产权,更漠视动物保护法所规范之尊重动物生命,4月29日依动物保护法判处有期徒刑2月,并科罚金23万,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罚金如易服劳役,均以新台币1000元折一日。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