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国外非法买肝肾移植 最高关5年罚150万

▲未来出国非法买卖器官移植,最高将处5年有期徒刑及150万元罚金。(图/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9日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朝野协商达成共识,未来到国外买器官进行移植,最高将处5年有期徒刑及150万元罚金,在台负责后续治疗的医生也必须主动向上通报, 而死囚器捐问题,将以「器官移植作业准则」明定不得使用死囚器官。

卫福部医事司长王宗曦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国人提供或取得移植器官,都要符合「无偿」的原则,所以不论在国内或国外,只要发现涉及买卖器官的行为,买卖双方将处一年至五年徒刑,得并科三十万至一百五十万元。

王宗曦指出,民众到国外做器官移植,返台后要在医院接受后续治疗,新修正条例规定,负责治疗的医生须将病患移植资讯向卫福部通报,否则处三万至十五万元罚款,如病患蓄意隐瞒,则涉嫌登载不实的刑责

另外,修法也针对活体器官捐赠放宽限制,成年人器捐本需要2名最亲近家人同意,现只要1名即可;肾脏的配对限制也同时放宽,不同的两对家属,只要肾脏彼此配对成功,可开放互相器捐。

至于死囚器捐问题,王宗曦表示,虽然没有正式入法,但会在「器官移植作业准则」明定不使用死刑犯器官,并修改法务部死刑执行规则,最快下个月开始实施。

►►►要闻+趣闻,锁定《ET即时》粉丝团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