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条款到期!我国全面禁止象牙买卖 违者最重关5年、罚150万

林务局指出,1月1日起,终结象牙买卖,违者将处以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50万元。(图/林务局提供)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林务局日前宣布,从1月1日起,台湾正式终结现行国内库存象牙或象牙加工品」买卖许可,全面禁止象牙相关制品买卖,积极呼应国际大象保育,若违者将处以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50万元。农委会主委陈吉仲今(4日)也在脸书上提醒民众条款已经到期,国内相关业者经过25年的缓冲,也早已完成产业调整,希望全体国人能够一起支持加强野生动物保育及打击非法产品贸易的决心。

林务局说明,联合国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在〈2016年大象现况评估报告〉(African Elephant Status Report 2016)中指出,野生非洲大象族群于2006年调查结果尚存50.8万头,至2015年仅剩41.5万头,族群数量大幅减损了约20%,以此下降趋势,非洲象族群岌岌可危。

▲陈吉仲PO文呼吁国人,一起支持加强野生动物保育及打击非法产品贸易的决心。(图/翻摄陈吉仲脸书)

陈吉仲也再次呼吁,由于地球上大象的族群快速减损,生存岌岌可危;而大象生态最大的威胁,就是人类盗猎与象牙的利用,因此国际不断呼吁世界各国立法关闭国内象牙市场。从1月1日起,我国已经全面禁止象牙相关制品的买卖,违法人会被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同时并科30万以上150万以下罚金。

▲象牙艺品。(图/林务局提供)

陈吉仲说,我国在1994年修正《野生动物保育法》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将禁止象牙制品买卖及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的原则入法,但由于当时相关艺品、刻印业等还留有相当大量的库存,为了避免影响人民生计,1995年订定落日条款,规定当年有申报的库存品经主管机关核准后许可买卖,作为缓冲措施。如今落日条款已经到期,陈吉仲表示,国内相关业者经过25年的缓冲,也早已完成产业调整。从今年起,除了全面禁止象牙买卖,农委会也会持续办理店家稽查进出口审查工作,希望全体国人能够一起支持加强野生动物保育及打击非法产品贸易的决心,让台湾成为国际社会模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