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聚会好嗨...他尾随初识男进厕所帮口交 下场惨了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害人不胜酒力前往厕所时,一路尾随帮被害人口交未遂,台北地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未遂判洪男有期徒刑2年。(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冠吟/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与另一名素昧平生的男子,一同在KTV参与朋友聚会,聚会途中洪男见男子疑似不胜酒力离开包厢,前往厕所,洪男竟尾随他帮他口交,男子误以为是女性友人作为,而未加拒绝,事后惊觉有异,怒告男性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采信被害人证词,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嫌判处洪男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诉。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但因与共同朋友一同在KTV参加聚会而在同一包厢,会中被害男子起身前往厕所,洪男竟误以为他不胜酒力一路尾随,趁着被害男子上厕所未锁门之际,抚摸他的背,而被害男子误以为洪男是刚认识的女性友人,未加拒绝,洪男也趁机脱下他的裤子帮他口交,事后被害男子惊觉有异,推开洪男返回包厢,并在友人的协助下验伤报警

法院审理后,洪男虽不否认犯行,但他却辩称是被害男子把门打开,拉他进厕所压住他的头要求他口交,而被害男子回包厢后,也未和其他人说他被性侵,强调自己并非是趁着男子意识不清时而乘机性交未遂。

法官审阅监视器画面后,认为监视器画面并无显示被害男子强拉洪男的情形,而被害男子翌日也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验伤,更在脖子处验出洪男的DNA。

法官认为,被害人并非同性恋,在厕所被洪男口交是很难堪的事情,此外2人为初识,被害人并无构陷洪男的动机,因此采信配害人与证人说法,认定洪男趁被害男子酒醉而无判断能力时对其性交,未能尊重他人性自主,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嫌判处洪男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