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男屡随女童进厕所猥亵 警卫看他身体「这处」逮到他

新北市林口区彭姓男子2020年间多次尾随女童进入厕所,触摸女童下体,猥亵得逞,新北地院近期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罪判处彭男1年2月徒刑。(蔡雯如摄)

新北市林口区彭姓男子与小六女童小美(化名)为同社区大楼的邻居,彭男明知小美有发展迟缓等问题,却一时兽性大发,2020年间多次尾随小美至社区厕所猥亵,触摸女童下体,所幸社区警卫撞见彭男举止,通报小美的祖母报警处理,才使彭男未继续犯行。新北地院近期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罪判处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彭男2020年4月时,见到独自在社区落单的小美,便尾随她进入厕所,用手触摸对方下体,未料刚好碰到警卫巡逻,见2人行为有异,跟着进去厕所查看,发现彭男身体紧贴着小美,下体勃起,立即喝斥,将小美带离。

未料,彭男仍不放弃,隔月又尾随小美进入厕所,并伸狼爪猥亵得逞,而警卫又刚好见到2人进入厕所,并再度前往厕所查看,发现小美坐在马桶上,裤子已被脱掉,而彭男全身仅着内裤、下体勃起,警卫便紧急通报小美祖母,协助其报警处理。

不过,彭男侦讯时矢口否认犯行,他表示,自己患有亚斯伯格症,虽然认识小美,但从未跟她一起进去厕所,也没有摸她下体,每次见面只有短暂打招呼,女童家属指控被摸期间,他都不在社区,彭男辩称,小美有情绪障碍、记忆不好的问题,因此无法证实自己有对她乘机猥亵。

新北地院依据警卫、小美等人证词,认为依照小美身心发展状况,陈述有所落差无可避免,但彭男在厕所抚摸小美下体等重点犯罪情节,与小美的陈述没有太大落差,且整件事都有被警卫撞见,因此足认彭男有猥亵女童一事。

法官认为,彭男犯罪后矢口否认不思悔改,态度难认良好,但衡量其心智状况、经济智识程度,分别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罪判处10月,合并执行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