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逼亲 决议把台新银嫁入彰银

▲台新金铁了心要把台新银嫁入彰化银行董事会决议向彰化银行第二大股东财政部提出由彰化银行合并台新银行的建议,以彰化银行为存续银行。(图/记者蔡怡杼摄)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尽管财政部20日上午大动作澄清表示,关于彰银并购台新银的报导严重与事实不符,且无任何公并民计划,然而,台新金20日召开重大讯息指出,台新金董事会通过向彰化银行第二大股东财政部提出由彰化银行合并台新银行的建议,以彰化银行为存续银行。

台新金表示,为了支持政府长期推动的金融机构整并政策,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绩效,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向彰银第二大股东财政部提出由彰化银行合并台新银行的建议,以彰化银行为存续银行,台新银行为消灭银行。

台新金于94年7月22日参与彰银14亿股附带经营权的特别股公开竞标,以总价约365亿元取得彰银22.55%股权,进而成为彰银最大股东。

台新金总经理饶世湛表示,台新金当年竞标彰银时,财政部曾揭示在「合法」且「不损害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将会支持民股的提案,且台新金也曾在年前告知财政部有关合并的想法。

台新金表示,台新金成为彰银最大股东迄今已逾七年,台新银与彰银却迟未能达成合并的最终目标,无法创造二家银行整并所能带来的营运综效,亦尚未能实现提升两家金融机构广大股东的权益的初衷。

台新金指出,在目前金融环境下,若能完成彰银与台新银二家金融机构整并,不但可以彰显政府贯彻金融政策的决心,亦对未来金融整并的发展有引导效果,于经济金融市场均具深远的正面影响

台新金强调,以2012年两家银行的经营绩效极为良好来看,若将来可以合并,将属强强合并,绩效当更进一步提升,因此,台新金控董事会提议研究将台新银并入彰银,以利掌握两岸金融空前机遇时机应属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