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看不懂? 彰银:台新金主要请求全数落空

▲彰化银行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彰化银行今(27)日傍晚发布新闻稿表示,法院上午已确认财政部于彰银2014年12月8日股东临时会董事改选时,并无任何违约行为,因此,财政部无须依台新金诉讼主张「改派董事使其取回彰银经营权」或「对台新金控负担任何赔偿」,并宣称「台新金控之主要请求全数落空」。

彰银指出,台新金自提起确认契约关系诉讼起,一再主张财政部应终止其指派的3名法人代表人董事,改派台新金推荐的3名法人代表人董事,如今,法院已判定财政部对台新金所负契约义务,仅属一次性债务,已于彰银第21届股东临时会董监事改选时完全履行而消灭,因此,台新金有关移转彰银经营权予台新金控」的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至于台北地方法院认定财政部负有「不能以所持股权妨碍台新金控经营权主导地位部分,法院认定财政部于彰银第24届股东临时会董事改选时(2014年12月8日)并无任何违约情事,因此,台新金主张财政部违约或应赔偿新台币165亿5800万元本息部分,均判决驳回。

彰银宣称,从台北地方法院新闻稿内容来看,财政部无须改派其原有的董事代表,因此彰银现有董事会结构不受影响营运权主导方面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此外,彰银今(2016)年第1季营收去年同期增加达12.55%,且日前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台新金控假处分理由也详述「彰银董事改选后,在现有经营团队领导下,其经营绩效更甚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