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芸芸父孙道存与胡洪九 判赔太电至少140亿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太平洋电信电缆公司董事长孙道存(如下图资料照片东森新闻提供)及前财务胡洪九,被指控民国83年开始,隐瞒董事会并不遵守政府禁令,以海外子公司违法投资大陆,还掏空将近200亿新台币北院30日判决,太电利息,至少可以获得140亿新台币的赔偿。

当年胡洪九把太电的资金汇至别的公司,太电认为孙道存和前董事长仝清筠等人都知道,但却不追究责任,等于是协助胡洪九将公司掏空。太电因不甘受损,所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对孙道存与胡洪九等人求偿。

胡洪九在审理时指出,当初分公司股份后来都已转给太电,其实太电已经得到补偿;孙道存则表示,自己当时在公司处于被架空状态,控制公司海外投资的都是胡洪九。

在本案的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照伪造私文书等罪,判孙道存和胡洪九4年、18年有期徒刑,案子现在正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根据刑事有罪判决,法官判孙道存与胡洪九要连带赔偿1亿8000多万港币(约6亿7千多万新台币),胡洪九还得赔3亿美元(约87亿新台币),加上到现在为止的利息,2人至少得140亿新台币,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