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会2012台湾白皮书: NCC审理电视执照程序过于繁琐

▲NCC主掌台湾通讯媒体政策管理美国商会认为有许多地方要改进。图为NCC举办公听会(资料照片)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台北市美国商会5日发表年度政策建言「2012台湾白皮书」,特别针对台湾媒体产业提出建议,认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理电视相关执照时,程序过于繁琐,且要求资料已涉及公司机密。该商会还认为,跨境视讯服务业者,无须支付税金或负担台湾本地的法规义务,已形成不公平竞争。

美国商会对于台湾媒体产业的建议主要分为两大部份,一项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查电视频道机制,另一项则涵盖有线电视、网路电视与行动电视等数位汇流产业,以下是美国商会发表的建议内容

电视频道审核机制建议

国际电视频道申请频道营运执照许可及审查、评鉴、换照的时程,实过于繁琐。由于评鉴的频率过于频繁,待业务繁忙的通传会花长时间完成评鉴或换照审查,业者可能又必须马上开始接受新一轮评鉴或重新申请换照,使频道承办人员花费许多人力在备齐通传会所文件上。

建议简化相关审查流程,例如每2年一次的期中评鉴可改为每隔3、4年进行。若该频道于历年均无违规纪录,建议将规定改为无须提出换照申请即可直接许可换照。

卫星广播电视法所要求「申请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经营,应填具申请书及营运计划,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发给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始得营运。」其中申请书及营运计划要求填具之规格项目繁琐,例如须提供国外股份、股东结构(基本上国际媒体集团由于牵涉到交叉投资持股,并不容易以单一表格明白列出相关资料)或是公司组织、公司员工薪资/年资、公司人事流动率等细节。对国际频道而言,上述资料皆属于公司营运管理之机密文件,通传会目前却规定必须提供此类文件,造成业者相当困扰。

许多境外频道申请者在国外已有相当之知名度,面临通传会要求提供某些细部资料不免感到疑惑,因此建议通传会重新检视审查流程,免除业者必须提供此类细部资料的相关要求。

此外,除频道营运执照许可及审查、评鉴、换照之需求,尚有每年4月及10月之户数申报,此举直接涉入公司营运机密。咸信通传会可向系统营运商或是MOD业者要求对照某频道在该平台之户数以兹审核,不需要求频道每年2次申报户数资料,徒增频道营运业者之困扰与通传会承办人员之业务负担。

数位汇流建议

政府之前所公布的数位汇流政策目标「2015年以前达成超过600万宽频用户可接取100Mbps有线宽频网路」,2012年台湾宽频上网的速率持续增加。由于宽频上网速率的提高,跨境视讯服务的使用者也快速增加。在数位汇流时代中,视讯内容在网际网路中广泛散布,提供与传统付费电视业者(例如有线电视或取得执照的网路电视服务业者)类似的服务。由于跨境服务业者多数设置在境外,无须支付税金或负担台湾本地的法规义务,对本地的服务提供业者形成不公平竞争。台湾亟需针对跨境服务制订健全的政策与法规制度,以维持一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过去几年,台湾的文创产业在音乐、戏剧与电影等领域享有令人鼓舞的成就,许多著名的艺术家被引进全球华文市场。由于网际网路所形成的紧密连结世界,台湾的内容产业因境外视讯服务的智财侵权行为导致巨额损失,其结果不仅打击本土内容产业产制全新数位内容的意愿,同时也遏止网路业者持续投资以积极布建网路基础建设,实现政府宽频政策目标。为了保护文创内容借由网际网路散布时的智慧财产权,美国的立法者已草拟「禁止网路盗版法案」(SOPA)。为了保护台湾的利益,同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本委员会敦请台湾政府考虑针对非法境外服务业者设立类似的法规。

公众教育是这个议题上的另一个重点。消费者需要不断地被提醒,与其它必须付费收视的内容不同,那些可透过网际网路观看或下载的免费内容通常都是非法的。关于有线电视私接问题,过去数年,通传会对有线电视业者抱怨国内缺乏有效法规、处理私接问题执法不力等并未积极回应,仅表示有线电视业者应加速数位化。于此,本委员会实无法认同,盖无论业者所采行的是类比或数位讯号传输技术,私接行为仍将存在。于数位汇流时代中,台湾政府需要对非法跨境服务采取更有效的规管措施,加强国内企业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同时也应持续教育民众远离非法服务。

此外,也呼吁政府针对数位汇流中涉及所有频道之相关法规调和工作,指派专责单位统一负责,以确保无时无刻对各种合法平台上的数位内容都能有一致保护,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