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柴油车换新减征货物税延4年 立院拚今年底前三读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为有效去化老旧大型柴油车,减少移动污染源,以改善空气品质,有继续提供租税诱因鼓励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之必要,并为使适用对象更明确,财政部提出《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6修正草案经今日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查完竣,在朝野立法委员共识下,依行政院提案版本审查通过。财委会召委钟佳滨表示,尽速年底前完成三读,让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可无缝接轨。

财政部说明,报废一期至三期老旧大型柴油车并购买新大型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每辆新车最高减征货物税40万元,修法通过后,减征适用期间续延长4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资料显示,目前还有7万8000台老旧大型柴油车(柴油车一到第三期)尚未汰换。环保署官员预估,延长4年所减征的货物税大约是43亿元,主要是因为大型柴油汰旧换新高峰已过。

财政部表示,考量该措施可提升车主汰旧换新意愿,加速报废老旧大型柴油车,亦有助于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达成,该部将依行政院院长苏贞昌指示,继续与立法院朝野党团及立法委员沟通说明,使修正草案尽速完成三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