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推电动车 政院修法免牌照税再延3年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力行节约能源,推广电动车,行政院会29日通过财政部拟具的《使用牌照税法》第5条修正草案,内容为延长电动车的免牌照税时限直到107年,草案将核转立法院审议。▲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中)29日主持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财政部指出,由于国际新能源车辆的发展动向与力度,有必要继续推动使用智慧电动车政策,为持续扶植国内电动车辆相关产业,建构永续发展环境,因此拟具《使用牌照税法》第5条修正草案。
草案的修正要点将授权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对完全以电能为动力的电动汽车免征使用牌照税之期间,延长3年。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院会后转述,修正草案已在院会通过,将核转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