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能 政院拍板太阳能光电玻璃免征货物税5年

政府为鼓励太阳能光电发展提出多项诱因(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为推动绿能产业,行政院院会18日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条文通过生效后,5年内太阳光电模组玻璃可免征货物税,预计每年可增加太阳光电模组装置量20GW;此外,108年底前,报废88年6月30日前出厂的大货车并换新车,可减征新车货物税5万元。

为鼓励开发替代能源、达到节能减碳功效,政院18日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生效日起5年内,太阳光电模组用的玻璃,可免征货物税,预计每年可增加太阳光电模组装置量20GW,强化国内太阳光电产业链

此外,修正草案生效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民众如果报废88年6月30日前出厂的大货车,并购买新大货车,可减征新车货物税新台币5万元。虽然会导致少收6000万货物税,但可带动太阳光电产业发展,达到改善空气品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