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退税政策 已退43.97亿元
财政部近日发布最新统计通报指出,我国自2019年中实施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政策,包括冷暖气机、电冰箱、除湿机等项目,2019年、2020年分别减免12.97亿元、31亿元,其中约七成皆为冷暖气机,其每月销量近10万台。
为鼓励民众汰换老旧高耗能家电、改买节能家电,我国2019年修正通过货物税条例,只要民众购买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1级或第2级之全新电冰箱、冷暖气机或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每台可核退货物税500元~2千元,优惠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
但今年因减税期限到期,经跨部会协议后,财政部认为有延长必要性,因此在2月预告修正货物税条例、拟将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期限再延长两年,从原定的2021年中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至于减税项目、额度未变动,最快本会期可完成法定程序送入立院审查。
根据财政部统计,在节能家电减税政策上路前,我国2018年电器类货物税额为92亿元。
2019年电器类货物税额为80.5亿元、当年度节能家电退税额为12.97亿元,已看到初步减税效果。以退税额而言,其中有69%为冷暖气机、27%为电冰箱,除湿机仅4%。若以退税数量,冷暖气机约48.9万台、电冰箱为20.6万台、除湿机约6.3万台。
而2020年电器类货物税额续降至70.6亿元,节能家电退税额则提升到31亿元规模。以税额而言,70%为冷暖气机、但电冰箱占比降至24%、除湿机提升至6%。以退税数量而言,冷暖气机约118.4万台、电冰箱为44.6万台、除湿机约22.1万台。
若以退税数量估算,自节能家电退税政策上路后,冷暖气机每月销量约9.6万台,电冰箱约3.7万台,除湿机约1.6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