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诈骗 港府推电话卡实名制

为打击电信诈骗港府昨宣布将推出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但港警在紧急情况无需法院搜查令,就可索取民众资料规定,也引起讨论。(中新社

香港政府昨宣布推出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9月1日起生效,第一阶段让电信商建立登记系统市民尚不用登记。第二阶段明年3日1日起实施,民众需实名登记才可启用新电话卡。当中并规定执法部门在某些紧急理由而没有搜查令情况下,可要求电信商提供用户登记资料,引发是否涉及《香港国安法》联想。但当局强调为打击电信诈骗。

香港商务经济发展局长腾华昨宣布,行政会议通过订立《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将在6月4日刊宪,6月9日提交立法会,9月1日生效,分两阶段实施。

未回应是否涉国安法案件

电信商会按规例要求在第一阶段建立登记系统。这段期间港民无须即时进行实名登记。第二阶段会于明年3月1日开始,当日起才需开始进行登记。另放宽登记储值卡数目上限,个人用户向每间电信商最多申请10张,企业用户则最多可申请25张电话储值卡。

但不少人关注建议文件中列明执法部门在有法庭搜查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紧急理由而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可要求电信商提供电话卡用户的登记资料。邱腾华称,执法机构只在罪案发生,须调查的情况方可索取资料,包括号码持有人姓名身分证号码、出生日期等登记资料,无其他资料。对于是否包括《香港国安法》,他称要视条例本身,「如国安法容许某些情况可以不用搜查令,是法例订明就不用。」

新闻采访无相关豁免

邱腾华说,相关作法有法例规管,执法机构用以侦查违法活动,安排与现行法例相类似,如刑事罪行条例、入境条例,与以往作法无特别不同。另,若有人刻意以假资料登记,责任不在电信商而是登记人。

商家忧心生意受影响

至于部分新闻采访工作须确保消息来源保密,被问到实名制新闻界是否豁免,邱腾华说,条例无相关豁免,登记亦不问职业公司从事何活动。

九龙深水鸭寮街,有商户表示,自年初宣布实行电话卡实名制后,多间商家已陆续停业。许先生当地贩售电话卡已3年多,预料未来生意将减半。他直言有关政策并无需要,外国有实行实名制但成效不彰,即使诈骗犯没有利用本地电话卡,同样可使用外地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