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贵停车场」1500坪信义区D3 地主要求停止三拍:底价160亿变102亿
▲D3土地开发案占地1552坪。(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号称「全台最贵停车场」、紧邻台北101的D3土地开发案今天(23日)将执行第三次拍卖,对此,地主富创建设代表人陈文彬以《勿让司法再被人民怀疑一次》为题,刊登半版报纸广告控诉,台北地院陈姓司法事务官执行职务疑点重重,要求停止三拍,「陈事务官为何执意急于进行底价102亿的第三拍,却吝于重启底价160亿的第一拍?」
据了解,该地占地1552坪,因卷入幸福人寿掏空案遭查扣,债权银行于2018年声请法拍二度流标,台北地院订于今三拍。原地主富创公司不满因台北地院有图利抢标者嫌疑,导致原市值高达160亿元的土地,进入第三拍剩下102亿,暴跌58亿元。
为此,陈文彬痛批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明明法拍后土地可处分,但执行处的司法事务官却在公告上附件注明「禁止处分」,导致有意投标者怯步。
▲▼信义区D3土地开发案号称「全台最贵停车场」。(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陈文彬表示,第二拍底价大降时,便向北院民事庭声明异议,民事庭认为,司法事务官在拍卖公告中注明「禁止处分」,有利告知有意购买土地人权利,并无不妥;但实情是事务官根本没先行询问台北地检署及高等法院查扣范围,就草率注记,导致北院还废弃第二拍。
陈文彬说,现在进入第三拍,公告还是说得不清不楚,依旧注记「无法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但又附上最高法院见解,表示拍定后可以移转,如此前后矛盾,加上艰涩难懂文字,让投标人根本一头雾水,严重影响投标意愿,恐怕为图利特定投标人所为。
针对富创公司的不满,北院19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该土地经鉴定结果,第一次金额为145亿9585万元,第二次为128亿8768万1000元;2018年2月23日第一拍,以第一次鉴定金额再加成10%,核定拍卖底价为160亿5800万元,结果流标。
▼陈文彬刊登半版广告,要求台北地院停止三拍D3土地开发案。(图/记者陈俊宏摄)
北院说,而当时的公告并未注记「禁止处分」,因事务官考量有多人来电询问本件登记誊本所载禁止事宜,因此才于第二拍公告中注记;不过,富创公司声请事务官回避,因此按规定暂停第二次拍卖停拍,并发函询问台北地检署及高等法院,禁止处分范围等讯息,但皆未获得明确回复。
北院表示,待回避案被驳回确定,便恢复第二次拍卖程序,债权人新光银行依法减价20%,当时富创公司并未表示意见,事务官因此将北检、高院等的回函载明于拍卖公告中,并附上最高法院对「禁止处分」见解,结果依旧流标。
而陈文彬22日刊登半版广告,他认为,北院新闻稿证明陈姓事务官未事前尽职调查,首拍公告即未揭露可涂销禁止处分登记,影响投标意愿,造成二度流标底价大减58亿元,「面对多项违法、争议的本件执行程序,陈事务官为何执意急于进行底价102亿的第三拍,却吝于重启底价160亿的第一拍?」
陈文彬说,陈姓事务官执行职务疑点重重,所作所为明显不利于国家、债权银行与债务人,违法事实明确,践踏人民权益,恳请停止第三拍,重新自第一拍开始本件执行程序,以维护司法公信,别让人民再怀疑司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