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 雇主须依法给假、薪
不少民间企业多比照政府机关办公日历表出勤,也就是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劳动部指出,可以透过实施八周弹性工时来形成与政府机关一样的十天春节连假,也就是21日至22日补假于25日至26日,而原定休息日1月7日,与原定工作日1月20日对调,2月4日再与1月27日对调。
雇主届时如有需要劳工于春节连假期间加班,必须依照休息日出勤加给、国定假日出勤加倍发给,以及例假日原则上不得出勤的规定。劳动部提醒,若完全比照政府机关调整出勤者,例假日为22日与29日,除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出勤工作。
劳动部并提醒,由于各事业单位营运方式与排班态样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见得均排定于星期六及星期日,国定假日补假日期也会依照个案而不同,雇主应与劳工明确约定各种假别,以利厘清劳工出勤工资之给付标准,减少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