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大户黄勇义逃税17亿判4年 靠3节奖金、出国拉51人头
▲台北地院今判黄勇义夫妇各4年有期徒刑。(图/记者张一中摄)
炒房大户、绰号「勇哥」黄勇义被控与妻子郭枝芬自2003年起组成炒房集团,专门锁定台北市大安区、信义区等精华地段大量买卖房屋,8年来找51名亲友当人头户,交易达1919户,总成交价264亿元,逃漏综合所得税总计17多亿元,被依伪造文书、违反税捐稽征法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夫妇俩逃税17亿元,今判黄、郭各4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勇义夫妇自2003年起至2011年间在北市士林区经营「公司」,雇用7名员工专门处理房屋买卖、出租与外务,并支付2万至3万元给每一名人头户,甚至补贴生活费、过节送礼金、礼品、不定时参加尾牙春酒摸彩抽奖,奖金自3千至1万元不等,人人有奖,若出借名义人兼有员工身分,奖金则为1万至3万元、免费招待出国旅游等,前后共找到51名亲友当人头,8年来共逃漏综合所得税17多亿元。
合议庭认为,黄勇义为EMBA毕业,从事房仲业工作期间达25年,郭枝芬为高中毕业,2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收入约20万,本应诚实纳税,没想到8年期间反复借用51名亲友名义买进不动产并登记为所有权人后,再出售或出租之「利用他人名义分散所得」以「隐匿、掩饰实质所得」之不正当方法,逃漏本应纳综所税,对于其他守法缴纳税捐之国民极不公平,严重危害税捐稽征之公平性,扣除2人犯后陆续补缴3900万元,目前仍有16亿元尚未补缴,金额甚钜,造成国家税收短少,且2人始终辩称无逃漏税捐之犯意,没有悔意,因此依逃漏税捐罪各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