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居住正义!黄国昌17日正式提案「囤房税」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推动「囤房税」修法,将在17日正式提案;他痛批,台湾名列世界前茅的高房价,不仅是年轻人成家的痛;助长不动产炒作的政策,更造成阻碍实体经济发展、资源严重错置的恶果。
黄国昌也向总统拟参选人,蔡英文、韩国瑜、郭台铭提问,要如何面对「高房价」问题?是否赞成「囤房税」?希望他们能够负责任地说清楚!
黄国昌日前举办公听会,认为台湾需要囤房税,并在会上提出4点:一、全国仅持有1户自住房屋者,税率调降至1%,二、房屋税条例明定自住房屋之标准及户数,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提高法定税率下限,并明定多户者之差别税率,四、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适用较低税率,未出租者依持有户数适用差别税率。
对此,财政部做出回应,房屋税条例第5条第1项第1款规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税率1.2%;其他供住家用者,税率最低不得少于1.5%,最高不得超过3.6%。
各地方政府得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其意旨系为扩大自用住宅与非自用住宅税率差距,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产炒作,并保障自住权益。
财政部表示,按目前各地方政府非自住的住家用征收率,仅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按持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桃园市为2.4%,新竹县为1.6%,其余新北市等17个县市都是最低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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