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会肉搜… 女法官协会4点反对「事实审直播」

▲图为法庭资料照。(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针对司改国是会议第四分组日前通过「事实审」部分案件直播女法官协会17日发表4点声明表示反对,包括诉讼参与人日可能会遭网友「肉搜」,呼吁未经审慎评估,不宜轻率实施。

女法官协会表示,作为一个审判者,对于系属法院的每一个案件,必须深切体认:这些个案,在在牵系着每一位当事人刻画出来的生命乐章;而这些故事,每一篇都是血淋淋、活生生人生写照,其中也许交杂着无数悲惨、不为人道的哀凄情节,更时而嵌入一般人所认为丑陋、拙劣而不欲人知的阴暗面。法庭上所呈现出的一切,也许是这些法庭参与者一生中的最痛、一辈子的悔恨,身为审判者的我们,必须学习理解,懂得尊重,才能作出合于法、理、情的公正裁判

然而,在现今网路无远弗届、社群媒体使用者对于特定议题极易速效串连集结的环境下,未经慎思骤然开启事实审法庭直播,无异强行揭露当事人不欲揭露的疮疤,并将使法院及个案当事人、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整个社会,面临以下重大冲击;本协会恳切呼吁,未经审慎评估,不宜轻率行之。

女法官协会4点声明如下:

1.个案「肉搜」及隐私之侵害

诉讼参与人日后出庭陈述之后,遭到网民「肉搜」之可能性将大幅提升,严重危害其人身安全;另外,个案中涉及个人隐私、不欲人知之事,透过直播全面公诸于众,纵透过技术安排,实则法庭活动系动态呈现,当庭诉讼指挥亦无法防免参与程序之人突发之举动或言论,如因此造成不可回复损害,对个人隐私权之保护荡然无存,此乃法庭录音录影及其利用保存办法明文仅案件当事人及依法得声请阅览卷宗之人始得请求交付法庭录音或录影,未准许将上开录音(影)资料向非案件相关人揭露,用以保护诉讼参与人意旨所在,公权力作为又岂能完全不顾、草率行之?

2.「全民公审」之谬误罪恶

刑案被告自此将可能面临全民公审之困境,严重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侵害被告受公平审判之权利及司法审判独立之核心。法庭直播将助长庭审画面成为电视节目素材,吸引大众目光,如参杂全民表意机制,当场作成有罪无罪之舆论意见,形同公审效果;假以时日,如纳入人民参与审判机制,更易使审理中案件形成预断。此由前些时日发生之重大杀人案件梁姓女嫌疑人尚未定罪、系受羁押,但已无法阻挡失控的群众对其发动巨量网路攻击与霸凌;在一连串绵密而非理性的强烈攻势后,出乎意料竟是----不在场证明提出随即被释放的结果,适足以说明全民公审之罪恶与谬误,对被告名誉权诉讼权之侵害及对司法独立审判之妨害甚钜,岂能不慎?冲击社会治安

3.冲击社会治安

查获犯罪之过程以及罪犯当庭陈述犯罪手法之细节,透过直播将无远弗届,永久长存,极易成为罪犯日后钻研躲避查缉手法及争相仿效犯罪之温床。试想:如果毒贩借由法庭直播习得有效制毒之方法、了解毒品取得之管道以及得悉躲避查缉之方法;而犯罪组织透过法庭直播知悉枪支取得之管道、了解制造具有杀伤力枪支之方法,社会安全将蒙上阴影,犯罪资讯撷手可得,犯罪成本大大降低,铤而走险势将增加,社会治安必受严重威胁

4.妨害发现真实

案件相关证人透过直播进行串证,犯罪嫌疑人透过直播所得讯息,对不利证据进行灭证;诉讼参与人耽于直播画面之放送,或因心理障碍,或由其他缘由,日后将难以期待其在法庭上据实陈述,法院认定事实之功能将大为减损,人民追求发现真实的期待,终将落空

诉讼中的每一位参与者,是血肉之躯,是生命个体,应以具有人性尊严之方式被对待;然而,强行法庭直播,无异剥夺这些人拒绝在公众面前展演自己人生大戏的权利,国家权力能否完全无视这些人的意愿与感受,得以恣意剥夺他们的拒绝配合演出的权利?有权者应当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