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审? 法官协会怒:公开审判不等于「法庭直播」

法官协会质疑法庭直播将造成「全民公审」的不良后果。(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司改国是会议第4分组过半委员赞成法院审理案件全面采法庭直播,法官协会发表声明批,公开审理并不等于法庭直播,目前已有最高法院宪法法庭进行法庭直播,但一、二审、事实审法院若也全面开放,将会侵害民众隐私并影响证人作证的意愿被告将面临「全民公审」。

公开审判不当然等于法庭直播,司改国是会议宜慎思」,法官协会表示,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事实审」法院的审理,性质上不同于司法大法官或最高法院之「法律审」,「事实审」必须进行「证据调查」,而不是单纯的针对法律见解进行辩论而已。

法官协会进一步说明,「事实审」法院的审理亦即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之外,更有被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各相关人民,必须协同参加法庭活动,一旦「公开审理」扩大至「法庭直播」,并非仅止于公开程度差异

一旦进行法庭直播,法官协会指出,会造成各类诉讼参与者面对媒体传播产生心理压力,更可能影响证人到庭作证意愿,被告亦可能面临全民公审等诸多因素,必须妥适权衡公开直播之公益性与诉讼参与者之基本权,而非流于即兴式的改革意见

法官协会表示,司法院已委托专家比较各国家实务运作现状及技术支援等进行通盘研究,并于4月28日及5月5日举办学术研讨会,但司改国是会议却未及参考此等研究结果,仓促决定开放法庭直播,法官协会深感遗憾。

法官协会认为,现行法院审判程序或判决书除依法不得公开者外,均已公开,任何人可随时旁听观察,法庭并有全程录音,得供检视法官审理个案态度。而法庭直播可能侵害人民的隐私权、妨害证据之调查、造成全民公审的不良结果。

因此,法官协会强调,「公开审判不当然等于法庭直播」,纵使司改国是会议结论仅具建议性质,相关执行事项或立法问题仍有待其他机关办理,然司法改革问题经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尚未就相关议案利弊得失充分进行讨论之前,实不宜对任何议题轻易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