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官判决公开受检视! 徐永明提修法吁开放法庭直播

▲徐永明认为,未来包括宪法法庭及一般司法法庭开庭时,都该直播,让民众更了解审判过程。(图/翻摄自徐永明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继日前最高法院针对王光禄案进行直播,宪法法庭将在3月24日就同性婚姻言词辩论跟进直播,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13日召开记者会指出,主张修正《法院组织法》第90条,未来包括宪法法庭及一般司法法庭开庭,都该有一致标准,进行直播,让民众了解审判过程,也让法官判决公开受到检视,希望司法院别当鸵鸟

徐永明认为,不能只有相关单位认为重要或影响舆论议题才进行直播,未来应有一致的标准。司法改革总统英文演说获得最大掌声,表示民众期待很高,法官们做这么多重要的决定,应该更公开透明的接受检视,而直播是最简单、且直接让民众感受到司法有改变的作为。现行《法院组织法》第90条规定,法庭开庭时不可录影,必要时可以录影,未经许可者,审判长得以要求删除录影内容。徐永明质疑,「把权力限缩在审判长手上,到底图利了谁?」法官若有一致的意见,直播无须修法就可完成,技术上也绝对没问题,司法院应有立场态度,如有困难,也可来立法院取经。

东吴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砚则说,司法改革最大的原因人民不了解司法,而虽然现在全国一审刑事案件37万件、民事案件一百多万件,可以想像不会每件案件都直播,但原则上还是需确立一套标准,让人民更了解哪些案件会公开直播。司法院若有心解决,不需要修法就可以完成,若是不愿意,就只能在立法部门上处理,透过立委推动修法解决。

检察官律师高宏铭表示,之前推动公开法庭法官挂上名牌也有许多疑虑,但成功推动后证实没出现这些问题,事实上台湾早期法庭已经有类似直播的状况克贱法庭直播在国内是受到支持,虽然现在公开审理案件可以旁听,但事实上手续繁杂,现场位置又有限,难以真正落实公开审理,但直播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让民众更简单的去接触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