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开庭 73%高院民庭法官满意

视讯开庭模拟画面。本报资料照片

全台防疫三级警戒启动至今,法官陆续启用视讯开庭,台湾高等法院进行问卷调查,使用过视讯开庭之民事庭法官满意度极佳或佳者高达73%,另至6月23日止,使用视讯开庭情形民事庭181件,刑事庭70件,高院指出,视讯开庭模式将为疫情警戒期间内之主流。

高院在6月7日至18日止,调查法官对视讯开庭之满意度,刑事庭部分发出91份问卷,回收50份,其中34%有使用视讯开庭,民事庭部分发出96份问卷,回收69份,其中54%使用过视讯开庭。刑事庭部分因样本较少,无法分析成效。

高院以民事庭数据分析,统计开庭感受程度,感受极佳者有8.1%,感受佳者有64.9%,感受普通者有18.9%,感受差者有 8.1%。另外,影响视讯开庭之因素,有当事人使用设备之上网速率低、操作不熟练及司法人员操作不熟,网路频宽瞬间使用量过大、说话太快等。

高院认为,就调查结果观察,使用过视讯开庭之民事庭法官满意度极佳或佳者高达73%,且高院有使用视讯开庭经验庭长、法官也表示,倘视讯远端设备充足,操作熟悉,程序即可流畅进行,复可节省当事人、律师往返交通劳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