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距视讯开庭手册公布 开庭仍须穿法袍
司法院4日公布「法院办理远距视讯开庭参考手册1.0」,由于远距视讯审理是法庭席位的虚拟延伸,所以参与者仍应遵守法院的诉讼指挥,法官、检察官及律师、书记官仍须穿法袍,当事人等应衣着整齐。
司法院目前规划的远距视讯开庭型式有3种,「标准型」是法官在院内主法庭开庭、当事人在院外远距视讯出庭,另有「延伸法庭型」,法官在院内主法庭开庭、当事人等,在院内延伸法庭出庭。
此外,还有「混合型」,法官在院内主法庭开庭、部分当事人等在院内延伸法庭出庭、部分当事人等在院外远距视讯出庭。由法官来进行远距视讯开庭; 进行远距视讯开庭前,应审酌当事人等使用远距视讯开庭之意愿,及确认当事人等之身心状态、语言及资讯能力等。
视讯开庭时,法官、检察官、公设辩护人、律师及书记官都应依规定穿着法袍,其他当事人等应衣着整齐;登入会议软体时采实名制,应登入真实姓名,并加注出庭之身分(如原告、被告、证人),以利识别。
此外,禁止未经法院许可的录音、录影、截图或直播。法院会随时要求配合检查,如发现有此种情形,会依法院组织法处罚;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欲发言者,请举手或以其他讯息征询审判长同意后才发言。
依审判长指示开启或关闭镜头与麦克风,进入、退出视讯开庭或至等候室暂候;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可以让第三人出现在远距端出席者附近。若有此种情形,法官可能会中断或终止该次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