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会审判大法官

(图/本报系资料照)

因应大法官实质废死,在野阵营要推动修正《宪法诉讼法》,未来只要不通过新任大法官人事,宪法法庭就达不到判决门槛。民进党团说这是「蓝白瘫痪宪法法庭与人民为敌」,并且威胁要对《宪法诉讼法》的修正声请释宪。

如果《宪法诉讼法》已经修正,民进党团声请释宪的一个最大矛盾是,宪法法庭是要依据新的,还是旧的《宪法诉讼法》裁判?如果是新的,那大法官不会达到通过释宪门槛,如果是旧的,那就产生一个不太民主的结果,「大法官可以制定自己的释宪程序法律」。

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大法官可以说是唯一「毫无制衡机制」的机关,唯一能够稍微约束的,就是大法官要如何接受声请、如何裁判制宪,是由立法院通过的法律规定。如果大法官连这一点约束都不要,那如果有一天大法官滥权,谁来约束?

因此,如果民进党团要对《宪法诉讼法》声请释宪,而宪法法庭用旧法来裁判,在野阵营必然不会承认依据「失效法律」裁判的释宪结果,也因此不会承认未来宪法法庭,未达新法通过门槛的任何裁判。

一个释宪,各自表述,这会让台湾陷入无法修复的分裂,而《宪法诉讼法》,依据许宗力院长大力主张的「机关功能最适理论」,还应该是立法院的职权。如果立法院修法修得不对,民意可在下次选举予以制裁,反过来实质废死违背民意,民意也会希望未来的总统,是会提名支持死刑的大法官。(作者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