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败!新光R1过临时动议全面与新光解约

晶华管护总经理林超骅(右一)主持新光R1受益人大会,新昕国际亦派人(左)到场说明,最终新光集团惨败。(图/颜谦隆

新光集团一路惨败,不动产投资信托新光一号(新光R1)受益人会议压倒性通过终止新寿楼委任契约、不得跟新光集团租借车位后,又以出席权数的70%同意临时动议,通过解任基金管理机构新昕国际的委任关系,等于新光R1几乎与新光集团「再无关系」。

由信托监察人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召开的新光R1受益人大会,从8日下午14时30分,一路开到晚间18时,在出席受益权数逾八成通过四项提案后,又讨论多达六项临时动议,最重要的就是解任新昕国际的管理权,要从现有其他六档REIT的管理机构,即信义全球资产管理、国泰建经富邦建经及晶华维护中排序议约,受益人会议票选结果由晶华管维优以最高票优先议约。

至于管理机构若由晶华管护出任,是否推动清算下市,晶华管护总经理林超骅表示,不会主动提案下市清算,且会努力提高新光R1的绩效,不会再发生关系人交易情况

同时,受益人会议亦以临时决议方式,通过授权基金监察人翁伟伦,对新光R1的受托机构兆丰银行,及管里机构新昕国际提起诉讼,追究管理不善等法律责任

林超骅也说,若此商品走到受益人要告受托机构与管理机构,是很悲哀的事,代表没有制衡力量,才需要走这么激烈的方式。

新光集团在受益人会议上几乎毫无援军,主要是有法人询问新光意见时,居然回应「老板没有指示要回击」,认为此受益人会议无伤大雅,所以并没有相关准备,惨败之余,还被称是老鼠屎,要被求偿。 新光R1受益人会议临时动议,分别是一为基金委任律师淑卿8日应出席会议而未出席,罔顾受任人职责,提议解任基金律师邱淑卿,以出席权数64.36%同意通过。

二为委任理律法律事务所担任本基金法律顾问,授权受托机构协商委任契约。以64.36%通过。

三解任基金管理机构新昕国际,因其确实存有管理缺失,提议解任管理机构,终止委任契约,若解约时有任何损害赔偿,应由新光R1负担,但要以基金受益人权益为最大考量。此案以70.26%同意通过。

四是解任基金管理机构后,建议选任新的不动产管理机构,从目前台湾不动产投资基金市场中有经验者,即信义全球资产管理、国泰建经、富邦建经及晶华维护,由受托机构逐一接触,议约顺序由受益人会议投票决议,由晶华管护排序第一,第二是国泰建经,第三是富邦建经。

五为基金已选任新的信托监察人翁伟伦,授权监察人对兆丰银行及新昕国际的疏失,提起相关民事诉讼求偿,追究法律责任,也以64.35%同意通过。

六是补充与新寿楼管终止委任契约,若有任何损害赔偿责任,由基金负担,以64.67%同意通过。

虽然现场新昕国际及部分投资人反应,基金有8成是法人投资,现场临时动议是未经公司授权,法人无法圈选或表态,这样投票是否有效,及解除管理机构委任契约是否可以临时动议提出。

但现场律师表示,基金及信托条款并未明定那些议案要以普通提案提出,就回归金融资产管理条例,则除了受托机构的解任与委任、信托契约内容更动等不得以临时动议提出,上述临时动议并未违反条例,适法性上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