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由监察人召开会议 4/8新光R1开翻脸大会

台湾证券化市场首次由信托监察人召开的新光一号(新光R1)受益人大会,监察人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指控新光R1受托机构丰银行,与管理机构新昕国际未尽善良管理人之责,是国内REIT唯一再复委任楼管公司,支付两笔费用,15年来多支付近1.6亿元,另又跟关系人新光人寿与新光建设「非必要」租用57个车位,支出2千万元,所以将由受益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提告、求偿1.8亿元。

晶华管护直言会议中要跟兆丰银与新光「翻脸」,提出四大诉求,一要求解除新寿楼管的复委任契约,并求偿多收的1.6亿元,二是不得再向新寿与新光建设承租任何车位,三是晶华管护辞去监察人,改推曾任廉政署察官律师伟伦出任。

晶华管护总经理林超骅指出,在以监察人身份调阅所有租约后,赫然发现新光R1在委任管理机构新昕国际,每年付0.15%管理费外,还复委托新寿公寓大厦(新寿楼管)负责管理标的收租、出席管委会等,再由新光R1额外再支付费用,如2019年支付新昕3,800万元管理费外,再支付新寿楼管1,120万元,其他如国泰R1与R2、富邦R1与R2及其他REIT等都只付一次管理费,新光R1多给新寿楼管的费用,15年下来约1.58亿元。

第二是新光集团与兆丰银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将新光R1标的台证大楼租户原本有无偿使用或租用隔壁新寿与新光建设的停车位57个,继续由新光R1付费租用,且出现三种不利受益人的情况,一是租用的停车位长期空置,超过150个月,二是新光R1付高租金给新寿、新光建设,却只跟租户收低租金,三是新光R1自有的38个停车位长期闲置,期间长达498个月,三种情况合计浪费租金80万元左右,向新寿等承租的57个停车位,15年下来则是多支付2千万元。

林超骅指控第三点是信托公会明明有发函要求逐年检视这些委托契约,若不具绩效,应另订新的租约或终止复委托,但兆丰银、新昕国际等却未作为,造成新光R1管理费用逐年增加,净收益减少,且长年收益率偏低。林超骅直言:「这几年不动产价值都涨了,REIT股价却涨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