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管理机构 兆丰银公告遴选
兆丰银行并未特别表示为何此刻要公开遴选管理机构,只强调4月的受益人会议并无相关决议,法规亦没有规定不得公开遴选。但先前新昕国际强调,并没有合约到期日,若要更换管理机构,兆丰银必须提前通知终止契约,而兆丰银亦已在6日通知新昕国际。
新光R1在4月8日由信托监察人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召开受益人会议,会中四项提案,即一是通过新光R1终止与新寿楼管的复委任契约,二是新光R1不得再向新光人寿、新光建设开发等公司承租车位,三是晶华管护辞去信托监察人,四是遴选律师翁伟伦为新的信托监察人。
另外受益人大会并以临时动议方式通过终止委任邱淑卿为基金律师,改委任理律事务所,解任不动产管理机构新昕国际,并以最高票推举晶华管护,由兆丰银去洽谈新的不动产管理机构合约,及追究新昕国际与兆丰银的法律责任等。
虽然以临时动议解任不动产管理机构等当下出现争议,但后续兆丰银行仍是有终止委任律师邱淑卿,并在本月8日公告,要公开遴选不动产管理机构。
兆丰银公告可参与遴选者必须加入不动产投资业、营造业、建筑经理业或不动产买卖租赁业等相关同业公会;最低实收资本额应达新台币5千万元;在国内外从事不动产相关的投资或资产管理业务达三年以上,且绩效卓越;担任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不动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商务住宅或饭店的经验至少达1年;主要经营者或聘雇人员应具有相关经验至少达3年等。
现在几档REIT的管理机构如国泰建经、富邦建经、信义全球资产管理、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等,应都符合参与资格,至于新昕国际是否也能参加遴选,则要看兆丰银行终止现行管理机构契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