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调降非自住房屋税不公平? 会计师:的确特别优惠某些人

房屋示意图。(图/来源自东森新闻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根据媒体报导,新竹议员杨敬赐于4日针对「新竹县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提出修正草案,将非自住之其它供住家用房屋,由2.5%修正为1.6%,让原本提案提高税率高伟凯周江杰十分不满,当场辞去议员职务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认为,把非自住税率降低,换句话说就是跟营业扯上关系,不能说对自住不公平,只是必须看调整目的到底是为了促进哪方面利益

高伟凯表示,既然他是原提案人,依责任政治惯例,他就要跟法案同进退,因此才决定辞去议员职务。他提到,当时提高税率至2.5%,就是希望拉大非自住与自住房屋的差距,现在又降低反而会让100多家建商减税,非常不公平。

洪连盛提到,台湾的房屋税本来就鼓励自住,各县市对自住房屋的税率自然都会比非自住的低,这是台湾一贯的课税方式。他认为,非自住房屋所代表的可能就是会产生其他收益,新竹此次把非自住房屋税率降低,等同降低营业税率,「并不能说对自住不公平,只是对非自住的特别优惠」。

洪连盛强调,每个县市针对自住与非自住的房屋税率都不太一样,并没有哪样比较「合理」的说法,有时候要看调整主要是为了促进哪方的利益,可以思考为什么新竹针对非自住部分会将税率提高到2.5%,比起其他县市的1.4%、1.5%高出那么多?对此周江杰曾提到过,之所以在前年底通过提高非自住房屋税率,是针对包括新竹县竹北市囤房的特有居住环境情况,才与高伟凯一同提出此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