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卡关,货贸年底前谈妥? 经长:不乐观

▲张家祝认为,在服贸持续卡关情况下,货贸谈判难在2014年底完成。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政院3日通过「台湾地区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并转送立法院审查经济部长张家祝表示,依照行政院版本,货贸谈判要花时间会较多,但不致造成任何困难,只是在服贸不断延误的情况下,货贸谈判恐难在2014年底前完成,「我也不乐观」。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就是民间俗称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其中设有「4+2」机制,是指「4阶段」向立法院及社会大众沟通与咨询,包含协商议题形成、协商议题业务沟通、协议签署前以及协议签署后;「2次」国安审查后才能继续协商并签署,监督专法规定两岸协商议题的国家安全评估标准SOP,负责协议的主管机关需将协商议题及内容先提报「行政院跨部会审查」,再提报「国家安全会议」做复查

张家祝强调,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把相关作业要点法制化,使监督机制更加严谨,「我们认为没有窒碍难行地方」。

张家祝指出,依照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由于货贸还在议题协商阶段,所以不会需要重新开始,「相关作业还是可以做,时间可能会花比较多,但还没签约,不会造成任何困难。」

至于货贸谈判进度,张家祝认为,在服贸持续被延误的情况下,货贸谈判确定无法在2014上半年谈妥,「年底前我也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