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卖屋 享20%优惠税率

房地合一一览

我国房市回温,2019年买卖移转栋数30.02万栋更创下近五年新高。财政部8日提醒,投资客若适用房地合一新制,在持有两年内转售不动产将适用35%~45%高税率。不过,若涉及六项非自愿出售因素如非自愿离职、调职清偿债务等,十年内出售皆适用20%优惠税率。

根据内政部统计,全台房市买卖移转栋数2015年为29.3万栋,但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后,房市呈现「软着陆」、回归到刚性需求并抑制投机性炒房,2016年买卖移转栋数仅剩24.5万栋。

而近三年来我国房市逐步回温,全台买卖移转栋数从2017年的26.6万栋、2018年的27.8万栋、2019年的30万栋,显见房市买气逐步升温,交易量甚至超越2015年水准

房市虽夯,财政部提醒,按照房地合一税制,如果我国个人要转卖不动产,持有1年内出售须课征45%财产交易所得税率、1~2年内出售为35%、2~10年为20%,10年以上一律为15%。

官员指出,为了因应民众的自住需求,税制仍需要一些例外空间,也就是非自愿出售情况,以免影响民众权益

财政部依函释指出,如果民众属于六种非自愿出售的因素,可以免受房地合一制规范、十年内皆可适用20%优惠税率,包括财务困难类型的清偿债务、负担医药费,只要检附单据即可;人身安全类型,若受到家暴转卖房屋离开伤心地,只要有保护令或是案底证据,同样可适用;还有公务相关的非自愿离职、调职,检附公司文件证明即可。

如果民众房屋遭他人越界建筑,经过国税局实地审核,确定会影响居住环境、只能出售,可认定为非自愿出售情况;此外,若房屋为多人持有,但是在其他持有人决定出售,导致民众个人受限于多数决、不得不卖出,这种类型属于非自愿出售共有房地,同样也能适用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