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信托 符合自住享优惠税率
常见的不动产信托,指信托人与银行签订契约后,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给银行,银行则按照信托契约的内容协助委托人管理房屋,收益也会按委托人的意思运用。
例如李先生没有儿女,但名下有两间房屋,一间自住、一间出租,他将房屋交给银行信托,合约受益人为自己,由银行按信托契约内容,每月收租后支付固定金额给他当生活费。
除了类似李先生这种自益信托,遗嘱信托也很常见,例如蔡小姐为避免财产分配问题,先设立遗嘱,经公证后到银行办理遗嘱信托,未来即能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规划。
地方税局表示,信托房屋于信托关系存续中由受托人持有,理论上没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税率核课房屋税的适用问题,但若该信托房屋属自益或遗嘱信托,仍可申请按自住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
税务局说明,委托人与受益人同属一人(自益信托),且该房屋仍供委托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与该房屋信托目的不相违背者,委托人视同房屋所有权人。
至于遗嘱信托于生效时及信托关系存续中,受益人为委托人的继承人且为其配偶或子女,该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居住使用,且不违背信托目的,信托关系消灭后,信托财产归属权利为受益人者,该受益人视同房地所有权人。
若该地上房屋亦符合无出租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三户以内的规定,仍可按自住住家用税率1.2%课征房屋税。
举例来说,甲君(委托人)委托乙银行(受托人)管理房屋,受益人为甲君,并于信托关系存续中,该房屋仍供甲君实际居住使用,即可向税务局申请改按自住住家用税率1.2%核课房屋税。又如C君预立遗嘱(委托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述明将房屋遗产交付信托,并明定该信托财产之受益人为其子女D君,该房屋供D君实际居住使用,亦可向税务局申请改按自住住家用税率1.2%核课房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