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刺警案凶嫌判「17年定谳」 李承翰母悲诉:至今2年仍未放下

嘉义铁警李承翰遭郑嫌持刀刺杀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铁路警察李承翰前年7月值勤时被刺死,郑姓凶嫌一审无罪,台南分院二审改判郑姓凶嫌17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定谳。对此,李承翰的妈妈表示,儿子遭刺死已快2年,至今仍未放下,对于判决,她只希望社会安定,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55岁郑姓男子于2019年7月3日晚间搭乘自强号抵达嘉义站,但因为其未购买车票,与列车长发生冲突,而勇警李承翰前往处理时,为保护其余乘客,遭到郑男尖刀刺伤腹部,送医后因为失血过多,而不幸宣告不治。一审法官以郑嫌患有思觉失调症案发当天是处于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状态被告妄想内容犯案行为之间有绝对关联等为由,判处郑男无罪,引起国内一片哗然。

二审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原审就被告郑再由行为时精神状态之认定有误,原审认无办识违法能力,并据为被告无罪判决,显有不当,故予撤销改判。并审酌一切情状,判刑17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3日驳回检辩双方上诉,郑男遭判刑17年定谳。

对此,李承翰的妈妈则无奈表示,儿子遭刺死至今仍未放下,每天都很想他,一个孩子养这么大,对于这样的结果任谁都无法接受,即使判决凶嫌17年定谳,「也无法改变什么。」仅希望法律能让社会安定,百姓与警察都能有安全感,不要再让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李承翰母亲表示,事件发生至今仍无法放下。(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本案也引发引发相关配套修法讨论。行政院3月4日院会拍板相关修法,将《刑法规定》,强制监护司法监护的期间均为5年以下,修法将明定延长监护处分期间,「每次延长期间为3年以下,无次数限制」,并采法官保留及定期评估原则。另外,《保安处分执行法》也把相关申请程序和精神鉴定评估的方式,都做出更明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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