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仁双尸案凶嫌判死定谳 监委要求非常上诉与再审

发生在2000年的归仁双尸命案监察委员美玉调查指出,本案被判死刑确定的被告谢志宏,其原确定判决违反公平法院原则监察院司法狱政委员会今通过王美玉的调查报告,监察院将函请法务部转请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研提非常上诉与再审。

归仁双尸命案发生在2000年6月23日,谢志宏和郭俊伟被指称相约喝酒后,上前搭讪18岁的陈姓女子,但女子答应后又反悔,郭俊伟先是强制性交后再拿蝴蝶行凶,谢志宏则是接着砍48刀将女子杀死,但行凶过程被经过的86岁张姓农夫撞见,一并痛下杀手。

王美玉表示,本案虽经判决确定,但判决的证据理由架构主要透过共同被告郭俊伟自白供述加以补强,因此全案历经11年,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7次无法定谳,直到2011年才以上诉无理由驳回确定。谢志宏是否涉案,有相当疑问。

王美玉指出,谢志宏的警询自白无录音带,欠缺补强证据,而郭俊伟的共犯自白供词反复,所称两人接续杀人并交换凶刀与现场勘验事证不符,加上谢志宏机车把手及查扣当日衣物拖鞋都无血迹反应,共犯供述信用性显然有疑问。

同时,法医文书审查鉴定认为单由被害人创伤数量、深浅、方向伤口型态,无法推断行凶人数。另外,本案测谎鉴定距案发当时已逾半年,测谎鉴定应无证据能力

王美玉表示,监察院委请刑事鉴识人员进行犯罪现场鉴定分析及重建犯罪现场,所提鉴定报告认为「本案杀害陈女老农张清木二人极可能为郭俊伟一人所为」已符合再审要件,因此将调查意见并同监察院委请鉴定之犯罪现场重建鉴定报告,函请法务部转请检察总长研提非常上诉与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