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魏应充15日发监执行 将提再审与非常上诉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缠讼多时的顶新油品案,最高法院上周驳回部分上诉,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合计判刑5月9月,顶新强调此案侦办时有笔录记载错误等三大违失,近日将声请再审与非常上诉。不过,彰化地检署日前嘱托台北地检署代执行,北检已定于15日上午通知魏报到入监服刑。

针对顶新案,魏应充律师曾召开记者会表达强烈遗憾,质疑判决有5大争议,最高法院却视而不见,做出具争议的有罪判决。强调收到判决书后,将以最快速度,依法声请再审,另也会针对多项违背法令之处,声请非常上诉。

律师说,魏应充虽然遗憾,但内心平静,他希望透过这次机会,让社会大众知道判决有误之处,并循正当程序寻求司法救济。

针对顶新油品案,最高法院11月6日作成部分确定、部分撤销发回更审的判决。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因违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决定谳,其中19罪可易科罚金,另7罪刑度从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计判刑5年9月,须入监服刑;另犯45罪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彰化地检署已启动防逃机制。

同案法人被告顶新公司是判罚金刑,另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陈茂嘉、新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等4人,也是部分判决有罪确定;部分发回更审,其中,杨不能易科罚金33罪确定部分,合计判23年6月最重。至于魏应充等4人,未来服刑多久,将由执行检察官声请法院定执行刑。

彰检日前以魏的住居所位于北检辖区,嘱托北检代执行,北检已发出通知,要魏于15日上午10时报到,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