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不想死!郑金文伏法前提非常上诉 应晓薇:为器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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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5日对6死囚执行枪决,其中郑金文等3人曾紧急声请非常上诉。曾经从事监狱矫正辅导的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7日上午在脸书上发文,关于郑金文执行死刑前的行为,「我想有一半原因以上,是不能做器官捐赠」,同时也揭露他生前的故事,「曾经遗失了良善,再找回为时已晚」,还要他「下辈子不要又忘了」。
郑金文曾在2011年底捐肾给胞姊,法务部当时基于人道考量,特许死囚进行活体器官捐赠,让郑的姊姊不再受到洗肾之苦。
应晓薇文中提到,郑曾对她说,「我的健康越来越不好,法务部要快点执行我死刑,免得器官救不了好人」,没念什么书的他自己拟了「郑金文器官捐赠专案处理」方式到处陈情,一心想做器官捐赠,「我只知道我捐了肾给姊姊后,才晓得帮助人很快乐」。
应晓薇认为,死囚若能经由器官捐赠达到忏悔,被害人家属也能得到抚慰,让生命在人间延续,「为何法务部不能通融?」除了郑金文外,还有许多死囚都希望能借由器捐得到心里平静,「把死刑犯的器捐就当成正常人的器捐,器捐是生命科学的智慧,无关人权或善恶。」
对于没能完成郑金文的心愿,应晓葳心感抱歉,曾见过死囚器捐时的感动画面,「那一刻没有仇恨,我看到的是生命延续的光芒」。不过郑终究没有福报,「曾经遗失了良善,再找回为时已晚,下辈子不要又忘了。」
有网友表示,「不是有很多病患等着换器官吗? 难道死刑犯真的无法捐赠器官?救人一命应该比的上杀人吧!」也有人不解,为何死囚无法器捐?对此,应晓葳回应,「以前可以,不过遭到人权团体抗议,但每个团体都有立场,无谁是谁非。」
(遗失了良善,再找回为时已晚) 关于死囚郑金文执行死刑前的行为,不管是提非常上诉、提特赦、执刑前情绪不稳定不甘心,以我对他的了解,我想有一半原因以上,是不能做器官捐赠。 小学毕业的郑金文在狱中的生活,大概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