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爽吃人夫偷生子!嚣张传讯呛癌妻:会走得狰狞又痛苦

▲小三嚣张传讯呛罹癌元配妳会走的很面目狰狞很痛苦」。(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钱姓女子10年前与儿时玩伴重逢,竟不顾一切地和已婚的成功大学陈姓教授交往,甚至产下1子。奸情曝光后,钱女得知元配罹癌,竟还传数张癌末病患照片诅咒「妳已经快不行了」、「会走的很面目狰狞很痛苦」,让陈妻女儿气愤提告,求偿550万元。

判决书指出,钱女和陈男青梅竹马,但2人长大后渐行渐远,直到10多年前才因工作关系再度重逢。之后,钱女担任陈男助理,逐渐与对方谱出地下恋情通奸至少10次,还在2009年间诞下一名私生子。直到元配女儿2014年在父亲宿舍巧遇钱女,才在追问下发现父亲已经外遇至少5年,事后协助母亲提告。

不伦恋曝光后,钱女不仅毫无悔意,还怀恨在心,事后在法庭得知元配罹癌,竟传送数张癌末患者的照片,还留言「妳已经快不行了,不是我咒妳。妳脸色…灰的不正常」、「现在的虚像只是假象化疗药已经快压制不住了」、「你应该会走的很面目狰狞很痛苦」诅咒对方时日无多。

此外,钱女还在简讯中嘲讽:「…上帝马上给你开起玩笑,送给妳一个同性恋者最惨的T …」、「…很抱歉生了个儿子刺激到妳们…」、「自己没魅力还怪别人心往外跑...我很怀疑有哪个男生不会想逃」,甚至呛陈男女儿「看妳们一群人的长相就是不是福厚没见之人」、「反正你妈也快死了」、「追溯期也过了」。

元配儿女指控,钱女2015年6月曾在开庭前呛声「你这个小人长得这么丑」、「死同性恋,一看就知道是同性恋、死变态」、「妳们全都死定了,等着准备棺材吧」,让陈妻和2女儿大感不满,另外控告前女侵害配偶权、侮辱、恐吓、依序求偿300万元、125万元、125万元。

士林地方法院。(图/记者周宸亘摄)

据了解,士林地院先前已依通奸罪判钱女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陈男则因获妻子原谅被撤告。如今母女一行人提出民事诉讼,钱女出庭时虽坦承与陈男生子,但否认犯行,强调不知道陈男已婚,指陈妻提告时已超过损害赔场请求权的2年时效

由于钱女供词前后不一,加上法官勘验元配女儿机警录下的对话时,发现钱女在宿舍听闻陈男已婚时无惊讶反应,而且钱女明明担任助理,却不知道男方已婚实在有违常理,因此不采信钱女说词,认定她侵犯陈妻配偶权,态度恶劣、毫无悔意,须赔偿90万元。

至于钱女生子还传讯呛声一事,法官认为此举并未侵害2名女儿身分法益,且挑衅讯息多属「诅咒」,并不构成恐吓,最后认定证据不足,驳回妻女3人其它请求,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