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废通奸罪 谭阳:自己坚强走出来,比捉奸更有意义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针对文化部长龙应台抛出「通奸除罪化」议题绿委拟与妇女团体共同发动连署,推动废除刑法通奸罪。高雄市天晴女性愿景协会理事长谭阳19日表示,她自己是过来人,年轻时因前夫外遇,起初感到晴天霹雳,不过后来自己坚强走出来,让自己活得更好,比捉奸更有意义。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上午偕同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赖芳玉、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长陈昭如及谭阳等人召开记者会。尤并与妇女新知基金会联合推动废除刑法通奸罪,共同发起连署行动,同时将于立法院正式提案。

谭阳说,1979年时她的前夫外遇,当时她是全职家庭主妇,得知消息时感到「晴天霹雳」,前夫甚至恶质地说「你看着办」,但当时的年代及环境所致,她并不想离婚,甚至找不到一本可以让她面对婚姻书籍,随后只能依靠电视剧渐渐转移注意力

◄谭阳(左一)表示,她自己是过来人,年轻时因前夫外遇,后来自己坚强走出来。(图/记者王文萱摄)

谭阳说,当时她只想「不能这么放过他们」,她便求助征信社,但需要花费15万元,经济上根本无法负担,事后又自己计划要报仇、捉奸,但最后也未果;后来参加妇女团体后,才体悟到所谓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

「如果对方已经没有情感对你了,想用捉奸捉回丈夫的心根本不可能。」谭阳说,就算各判半年徒刑也可易科罚金,但对方有金钱能力,也无法真正改变对方,因此,后来她转变想法,唯有自己独立坚强走出来,才能让自己活得更好,「比捉奸更有意义」。

尤美女也说,通奸罪表面上看似保护女性,但事实上并非在保护女性,「与其如此,不如把它废掉」;透过政府以其他管道去巩固婚姻,让婚姻品质更提升,「这才是一个正办」,因此,现在废除通奸罪是一个时机

「即便是夫妻之间,也有性行为自主权。」妇女新知基金会常务董事庄乔汝说,事实上,通奸罪可能会再次撕裂夫妻之间的情感,因为有太多双方间的情感,是因法庭攻防更显得破碎,「很多夫妻是上法院后,才发现离开对方是对的」。因此,通奸罪确实早该「从刑法中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