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和童仲彦离婚…通奸除罪化 李秀环:结婚有什么意义?
▲李秀环认为,「通奸除罪化」只会让婚姻没有意义。(资料照/记者欧昶廷摄)
为了防止下一个「房思琪」,司改国是会议第五分组第六次会议18日决议通过「通奸除罪化」,废止刑法第239条「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对此,上个月才和台北市议员童仲彦签字离婚的李秀环表示,若通奸除罪化,那结婚还有什么意义?
由于现行法规配偶只能对配偶撤告,不能对第三者撤告,因此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洁在司改国是会议提及,现实情况中受性侵害的告诉人提告后,因证据不足,无法确定被告的强奸罪判决,但性侵受害者却遭被告配偶提告通奸,若有罪判决确定,反而让性侵被害人担心不敢提告,因此才推动决议通过「通奸除罪化」。
根据分组决议,希望能优先完全废除《刑法》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若无法立刻废止,则先废止其但书,就是修正目前配偶提告通奸罪时,可单独对配偶撤回告诉的状况。
针对此事,李秀环质疑,配偶今天都可以跟小三、明天再跟小四在一起,那就不需要任何的婚姻承诺了,这是不是一种去除婚姻的保障呢?
今年初才因为童仲彦卷入邱惠美(大邱)的绯闻,更与另一名27岁的「红豆」邱薏(小邱)同游峇里岛,周旋在两位邱姓女子的风采,李秀环只能选择签字离婚,结束3年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