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年翘家管不动 单亲妈拉他找警察安置 5年后遭儿告遗弃

11岁少年翘家管不动 单亲妈拉他找警察安置 5年后遭儿告遗弃(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杨姓女子,于102年间因11岁儿子时常跷家无力管教,将他带到警察局派出所,要求警方协助安置儿子,随后自行离开。没想到,事隔5年后。16岁的儿子对母亲提告遗弃。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这位母亲当年要求安置,的确是有其苦衷,因此判杨女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女独自抚养11岁的儿子,但因为经常跷家,她自认无力管教,在102年12月带着儿子前往桃园市政府警察局龟山分局回龙派出所,请求员警安置少年,而且情绪激动,说出如果警方不协助安置,她就要轻生等字眼新北家防中心社工接获通报,赶往派出所,但与杨女商谈过程中,发现她情绪失控,沟通无效,考量11岁少年除了亲生母亲珠爱,没有合适的亲属可照故,因此立即将少年带往安置机构紧急安置,杨女随后自行离开派出所。

孰料,5年后,16岁的少年无法忘记当年狠心母亲的行为,对母亲提告遗弃。检方调查后,认为杨女将年仅11岁的儿童遗留在派出所,事后没有给付抚养费用、也没有与儿子见过面,依遗弃罪将杨女起诉。

据「三立新闻网报导法官审理时,认为当年杨女是在确认儿子获得家防中心安置后才离去。之后,也有支付儿子眼镜衣服费用。同时也曾申请与儿子会见,但因为社工认为杨女精神状况不合适,才没有让母子相见。主观上难认定有遗弃之故意,因此判杨女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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