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男6岁目睹双亲离婚 26年后阿姨呛「提告遗弃」逼扶养妈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竹科担任技术员小平化名)6岁时看着双亲离婚,之后就跟着父亲回到老家居住,一切生活开销、学费都是由爷爷奶奶负担,没想到26年后阿姨竟然跑到家中要求他扶养母亲阿秀(化名),否则就要提告遗弃,不得已才决定提告请求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最后获得新竹地院法官判准免除。

判决书中提到,小平幼年时哥哥就因为意外过世,母亲婚后精神状况不稳定,有时会做出乱丢衣物或撕毁小孩预防针注射卡等行为,不久就和父亲分居,他则和父亲一起回到老家与爷爷、奶奶同住;1993年间双亲决定离婚,当时他才6岁,从那时候开始母亲就没有再前来探视,往后的生活开销以及学费也都是由爷爷、奶奶负担。

▲小平6岁时双亲就因故离婚。(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小平对母亲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也没有什么母子感情,去年7、8月间阿姨突然跑来,一开口就要求他扶养母亲,否则就要提告遗弃,接着又把里长带来家中,声称阿秀要办理低收入证明,所以需要提告确认扶养关系双方这才闹上法院。小平提到,自己从小就是由祖父母带大,母亲在成长过程中从未表达关心,因此希望法官能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对此,阿秀请妹妹代为出庭答辩,她患有中度智能障碍,不识字也无谋生能力,婚后原本丈夫一起住在娘家,后来公婆孩子接走,夫妻俩随后也离婚、分开居住,之所以没有前往探视,是因为夫家在很偏僻的山上,自己不会骑车也不会搭乘大众交通工具,并非故意不理会反观儿子是身体健康的正常人,成年之后却都没有来探望母亲。

▲法官认为阿秀并没有尽到为人母责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不过,新竹地院法官找来小平的叔叔询问,他证称,阿秀的确曾与三哥(已在2016年间过世)结婚,婚后嫂子几乎都是住在娘家,小平则是由长辈扶养长大,「阿秀去年7、8月间有来谈事情,我家就在隔壁而已,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不在,第二次她们找里长来,我有碰到,她们说要叫小平去法院办一些事情」、「小平现在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女儿,去年6月间出生的,是听障宝宝」。

法官认为,阿秀过去并未尽到照顾儿子的责任,纵使现在的确因为没有谋生能力需要子女扶养,但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之下抛下孩子多年,如今反过来要求给付扶养费,显然有失公平,最后裁定准许免除小平对母亲的扶养义务。